年存栏7200头能繁母猪基地污水处理项目(设计施工)BOT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联合体招标,招标人为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300万元由湖南天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其余部分由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猪场污水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前6年经营权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湖南天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招标,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运维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年存栏7200头能繁母猪基地污水处理项目(设计施工)BOT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沅江市胭脂湖街道莲子塘村
2.3 项目概况: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存栏7200头能繁母猪基地污水处理项目位于湖南省沅江市胭脂湖街道莲子塘村,年出栏仔猪180000头,项目总投资19703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56304㎡.合234亩,总建筑面积为52756.09㎡, 其中猪舍区建筑面积为49467㎡,其中分娩舍面积为15702㎡、配怀舍面积为17439㎡、应急保育舍面积为7530㎡、后备舍面积为3518.6㎡。项目养殖区、生活区及道路约占50亩,其余184亩保留为种植区域。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猪舍、2栋综合用房、1栋办公楼、1栋宿含楼、1座污水处理站,并配套建设其他辅助、公用、环保、应急、道路、停车包等配参设施。处理后的废水必须达到《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类标准限值中较严者后,通过排污专管用于周边苗圃灌溉。
2.4计划建设周期:总工期 70天(日历天),计划开工工期:2021年3月(具体以招标人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完工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经营周期:约定给中标方6年的使用经营权(以招标方开始排污、中标单位污水处理项目正式运营之日起计算)
2.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本项目最终必须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2.7招标范围:在不涉及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中标方负责沅江莲子塘存栏7200头能繁母猪养殖基地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工程的建设(投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技术资料和培训、备件及专用工具、运输、保险、增值税(专票)及其它税费、维护和管理、运营、移交等)(包含污水处理场内的道路硬化及基本绿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风险。
★2.8 经营方式:中标人负责沅江莲子塘存栏7200头能繁母猪养殖基地污水处理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经营,湖南天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按固定投资额300万元负责部分投资,其他资金由中标人负责自行解决,中标人负责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按每天的污水处理量给予经营费用(平均日处理量不足240m3时按照保底排量支付经营费用;平均日处理量在240至400 m3之间时按实际排放量支付经营费用。),若平均日需处理量高于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规定处理量(400m3),超出部分的由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自行解决。污水处理服务费最高投标单价限价:运营费用≤18元/吨(包含电费、药剂、人工等所有费用)。超过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经营期满,中标合作方应将该项目用地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粪污处理设备及绿地等各项资产及经营权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住建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以及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管理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格证(叁级以上)。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授权委托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需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金证明(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部门打印的网络版凭证,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 26日至2020年3月5日(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相关资料及投标文件送至天心种业公司企业发展部,联系人:罗紫玮13617482473。
5. 评标方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权值0.10):10分 技术部分(权值0.20):50分 投标报价(权值0.70):40分 其他评分因素:/分(如有)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A1+A2+……+Ai+……+An)/N】 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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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偏差率=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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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商务评分标准(100*0.1) |
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30分) |
满足或有利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30分,每偏离1项扣6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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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的主要人员(10) |
设计人员配备齐全,且设计主要人员具有与本项目同类项目的类似业绩的计4分;设计人员配备齐全,且设计主要人员无与本项目同类项目的类似业绩的计2分;设计人员配备一般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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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员配备齐全,且设计主要人员具有与本项目同类项目的类似业绩的计4分;设计人员配备齐全,且施工主要人员无与本项目同类项目的类似业绩的计2分;设计人员配备一般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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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的计2分,配备一般的计1分,未配备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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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60分) |
1、近三年设计单位具有日处理240吨养殖废水的环保工程设计项目的计10分,每增加1个加10分,本项最高计30分。 2、近三年施工单位具有单个合同金额达到350万元的猪场污水处理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计10分,每增加1个加10分,本项最高计30分。 注: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的类型和金额的,则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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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技术评分标准(100*0.5) |
设计方案(40) |
项目整体设计方案(15) |
整体方案详尽可行,项目目标明确, 项目工艺流程详尽可行,对项目各阶段工作及要求分工明确,并提供项目工艺图及其他相关图纸的计10-15分; 整体方案一般,项目目标及项目工艺流程基本可行,对项目各阶段工作及要求分工基本明确,并提供项目工艺图及其他相关图纸的计4-9分 整体方案较差,项目目标及项目工艺流程不可行,对项目各阶段工作及要求分工不明确,未提供项目工艺图及其他相关图纸的计0-3分 |
工程重点难点分析(15) |
对本项目投资、设计、采购、施工整个项目过程中工作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 1、设计实施要点明确且可行的计2分,实施要点基本可行的计1分,不可行的计0分。 2. 采购、安装、试运行实施要点(应包含拟选用的主要设备品牌、型号、配置以及所必备的备品、备件等) )明确完善的计4分,基本完善的计2分,不完善的计0分。 3. 施工实施要点明确且可行的计3分,实施要点基本可行的计2分,不可行的计0分。 4. 项目经营实施要点明确且可行的计3分,实施要点基本可行的计2分,不可行的计0分。 5、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应急控制预案,详细说明该预案的可行性明确且可行的计3分,实施要点基本可行的计2分,不可行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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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质量控制措施(5) |
设计质量控制措施完整可行的计4-5分,措施一般的计2-3分,措施差计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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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措施及承诺(5) |
根据服务承诺优略进行综合评审,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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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30)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6) |
完整,可行的计5-6分,一般的计2-4分,未提供计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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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6) |
完整,可行的计5-6分,一般的计2-4分,未提供计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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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6) |
完整,可行的计5-6分,一般的计2-4分,未提供计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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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6) |
完整,可行的计5-6分,一般的计2-4分,未提供计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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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6) |
完整,可行的计5-6分,一般的计2-4分,未提供计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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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方案(30) |
财务能力(10) |
经审计的2017年-2019年度财务报表表明企业盈利的每有一年得1分,两年盈利得3分,三年均盈利得5分。 注:需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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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良好的计5分。 注: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资料(如存款证明、银行或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提供的授信文件等证明文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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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计划(10) |
1、投标人的自有资金情况、拟投入项目公司的自有资金(项目资本金)额度、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投标人具有较强的财务能力,能保证后续项目投资持续发展。资金能力不少于200万元的计5分 注:提供银行资金证明资料(如存款证明、银行或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提供的授信文件等证明文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 2、其余建设资金的额度、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根据措施的完善及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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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测算(10)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资测算费用的合理性、科学性、完善程度等以及满足文件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优的计8-10分,良好的计4-7分,一般的计1-3分,未提供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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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0*0.4) |
投标报价得分 |
1. 评标基准价=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 ; 2.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按其偏差率计算,低于评标基准价2%内不扣分,高于评标基准价2%以上每超过1%的扣0.5分。即: 报价得分=【100-|偏差率×100×1|】*0.40(高于评标基准价) 报价得分=【100-|偏差率×100×0.5|】*0.40(低于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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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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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其他说明 |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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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评审得分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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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评审得分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评议后由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投标人技术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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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的处理 |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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